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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用户服务注册租用服务条款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注册用户使用艾特互联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之前,仔细阅读以下规定。 一旦您注册成为我们的会员,即表示您同意并愿意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艾特互联用户注册服务协议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向艾特互联(网址:www.cnitidc.com)(以下称"艾特互联")申请

注册成为艾特互联会员的个人或者单位。

用户同意此在线注册条款之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进入艾特互联会员注册程序即同意本注册条款的所有内容且只有用户完全同意所有服务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艾特互联的正式用户。
本注册服务协议条款自用户提交注册申请时起在用户与艾特互联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艾特互联服务简介  

艾特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包括域名注册、企业邮箱、建站、网站托管服务在内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网络服务,艾特互联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说明详见www.cnitidc.com相关产品及服务介绍。

第二条    用户身份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完成用户注册流程时,按相应页面的提示,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2  用户应根据艾特互联对于相关产品或服务开通时,提供更多的身份证明资料和信息,否则艾特互联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艾特互联进行有效联系通知。如因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通知,导致在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有不正确、不真实、过时或不完整,艾特互联有权向向用户发出改正的通知,同时将保留用户会员资格并向用户发出改正的通知,改正完成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权利。 

2-5 以代理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艾特互联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 未向艾特互联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艾特互联将视注册者为会员。

第三条 邮件、短信、微信通知

艾特互联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等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表示充分理解,同意接受艾特互联通过以上方式向其保持联络及沟通包括会员信息、相关服务通知信息,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用户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请用户务必及时关注

第四条 会员身份确认

4-1用户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享受艾特互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2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并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艾特互联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

4-3  用户如发现其账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使用异常的情况的,请立即通知艾特互联

4-4 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求,艾特互联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

4-5 未经艾特互联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擅自转让或授权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名誉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侵权责任、虚拟或现实财产损害的后果等)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艾特互联亦有权对该等采取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措施。

第五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体系修订

5-1 若用户不同意服务内容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自动生效。如用户不同意上述调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调整后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则用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艾特互联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当立即主动向艾特互联取消已获得的网络服务。若用户在变更或修改的服务条款内容公示后,仍然继续使用艾特互联所提供的服务或已获得的网络服务的,则视为用户已经承诺按照变更或修改后的服务条款继续履行。

5-2 若用户已经就具体服务与艾特互联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则艾特互联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第六条  用户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有权利使用在艾特互联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艾特互联旗下网站的会员专区。用户应当根据自己使用艾特互联服务的实际情况,按需购买艾特互联所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的期限,若用户在已购买期限内提前停止使用该项具体服务的,则购买的款项不予退还;为便于用户灵活选择是否延长各项具体服务的期限,用户可向账户充值以购买艾特互联通用服务期限,用户的账户余额仅为便于用户识别通用服务期限的兑换额度而不是虚拟货币,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延长艾特互联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的期限而不能挪作他用。即便账户余额尚未指定用于延长任何某项具体的服务项目的期限,该等账户余额亦可作为财产进行转让、继承,或要求艾特互联退还等值货币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艾特互联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艾特互联提供的服务时获得艾特互联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本网站相关产品介绍。

6-3  用户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艾特互联网站以其他客户的网站。

6-4  用户应尊重艾特互联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上述事件时尽力保护艾特互联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艾特互联保留用户侵犯艾特互联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时,终止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5  对由于用户向艾特互联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于接受艾特互联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艾特互联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6  用户保证其使用艾特互联服务时将遵从、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艾特互联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艾特互联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如因上述行为给艾特互联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合同解除后,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款并恢复原状

第七条 艾特互联的权利和义务

7-1  艾特互联应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2   艾特互联承诺对用户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用户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资料。

7-2-1  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艾特互联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7-2-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7-2-3   行政、司法等有权部门要求艾特互联提供;

7-2-4   用户同意艾特互联向第三方提供;

7-2-5    艾特互联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7-2-6    艾特互联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7-3    艾特互联有权根据本服务条款及用户与艾特互联达成的其他条款的约定,根据用户的服务使用情况,从用户的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

7-4    若用户违反、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则导致艾特互联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终止用户帐号;

第八条 服务的终止

8-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艾特互联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用于购买艾特互联服务的款项及账户余额不得要求退还。

8-2  若因艾特互联单方面提前终止用户已经达成协议并足额支付的某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项目期限的,则艾特互联应退还用户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项目剩余期限所对应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艾特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用户申请成为艾特互联会员后,应当遵守艾特互联作出的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议,承诺不会利用艾特互联的服务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利用艾特互联服务器发送垃圾邮件;发送垃圾邮件中包含艾特互联服务器或IP地址的相关信息;所有的网站中包含出售邮件列表、邮件地址搜索软件、邮件群发软件等支持垃圾邮件服务的内容;发送的垃圾邮件中包含其在艾特互联注册域名信息等可能使国内及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艾特互联艾特互联用户与垃圾邮件事件有关的内容或信息。

8-4  基于垃圾邮件事件一旦发生,将对艾特互联及其所有用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艾特互联一旦发现用户有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将立即停止提供任何服务。无论在艾特互联享有的是收费或者免费服务,艾特互联有权在用户涉及垃圾邮件事件时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保留对涉及垃圾邮件给艾特互联造成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9-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则用户或艾特互联均有权向艾特互联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注册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第十条 服务中断或系统故障

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即采取补救措施,则及时告知用户;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用户无法使用各项互联网服务时,***互联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0-1 用户自行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10-2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战争、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艾特互联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第十一条 附则

10-1 本服务条款由本服务条款与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3 用户同意艾特互联的有关通知只需在官方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0-4  本注册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会员注册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艾特互联会员在线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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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选择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云主机服务条款


主机服务条款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云主机服务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在线云主机申请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云主机在线注册协议",继续进行;否则,请关掉页面并退出。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建议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时打印一份存档。
 
云主机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将其网站寄放在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以下称"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 ,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云主机技术的服务器上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用户同意在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处寄放用户网站并同意了以下条款。用户接受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的服务的前提是接受下述服务条款。
用户同意此云主机条款之其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条 服务项目
用户将其网站寄放在艾特互联IDC(www.cnitidc.com)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云主机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上(也称"云主机")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可以自行管理其网站,可以利用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甲方应对主机所放置的数据内容进行备份。
2-1-2 甲方运行有关的程序应根据乙方有效的服务体系列表和服务档次的具体要求执行。对于超出甲方购买档次的云主机规定的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云主机、删除有关目录、文件、程序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将应按照实际用量收取。
2-1-3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2-1-3-1 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云主机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2-1-3-2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线聊天室服务、在线音频、视频服务以及其他超出网站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乙方或者乙方的其他甲方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乙方服务器或者乙方的其他甲方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2-1-3-3 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2-1-3-4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1-3-5 运行影响网站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2-1-3-6 其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可能给乙方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禁止的行为。
2-1-5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4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的有关规定。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会调整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以符合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否则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且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同时,对于甲方将主机交由第三人管理使用的,甲方应要求甲方主机的实际使用人不得进行上述活动。乙方发现甲方或者甲方主机的实际使用人从事上述活动的,乙方有权随时选择中止或终止服务,且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因甲方从事上述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主机的实际使用人从事上述而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应与其客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1-5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6 甲方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7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8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9 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甲方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还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的罚金等)。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交付款项。
2-1-10 甲方明确,甲方所购买的云主机申请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使用。甲方还需进行以下操作:
2-1-10-1在收到乙方的云主机开通成功提示后,及时登录乙方会员专区,按照乙方要求在线提交其网站的ICP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信息(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
2-1-10-2该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备案信息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将在云主机管理中看到其购买的云主机管理员登录名和密码及IP,此时甲方购买的云主机方可使用(即:正式开通)。
2-1-11 鉴于甲方申请云主机后,乙方将为甲方预留主机以备随时开通,甲方承认其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网站备案的相关期间将包含在甲方在乙方购买的服务期之内,即甲方购买的服务期将从甲方在线购买开通云主机产品开通之日起计算。
2-1-11 甲方必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2-1-12 主机开通3日内甲方可选择无条件退款。如果甲方购买的是"套餐"或者"促销"等包含域名类的服务,因域名一经注册无法退还,乙方将会从所收服务费中扣除域名费用后予以退款。域名费以购买时乙方域名标价为准。如果甲方购买的是"网店"服务,因商业授权无法退还,乙方将会从所收取服务费中扣除商业授权费用后予以退款。商业授权费以购买时商业授权乙方标价为准。
2-1-13 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云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本服务条款中主机所处的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云主机使用权。
2-2-2 甲方应自行备份其云主机上的相关数据。乙方不对甲方主机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2-2-3 乙方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
2-2-4 保留因甲方违反2-1-2、2-1-3、2-1-4、2-1-5、2-1-7和/或2-1-9而终止甲方主机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2-1-3和/或2-1-4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对甲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2-5 在没有收到并确认甲方提交的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站ICP备案信息前,乙方有权不予正式开通甲方的主机(即:主机不能正常管理)。
2-2-6 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2-7 收取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金额
3-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现时有效的云主机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甲方同意乙方的云主机价格体系中的每一套方案都是独立且不可变更的。
3-2 在接受服务之同时,甲方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乙方。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甲方在服务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云主机的有关款项,服务得以继续进行。但届时乙方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3-3 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3-4 若甲方选择的产品包含赠送服务项目的,甲方完全理解乙方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乙方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对于赠送邮箱,乙方拥有终的解释权。赠送的邮箱相对于收费邮箱会有一定限制与局限,同时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服务器维护、黑客、病毒等原因造成的邮件无法正常接收或无法发送的情况,若甲方对邮箱标准有一定的特别要求的,请按需购买相应的收费邮箱。
第四条 期限
4-1 有效期自甲方产品开通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
4-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甲方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乙方提前终止服务;
4-2-3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4-3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至其在乙方的帐户并进行续费操作,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因乙方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提供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a、要求乙方以无法提供服务实际天数的三倍延长服务期限;b、要求乙方赔偿直接损失但以无法提供服务实际天数的三倍云主机所涉的服务费为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提供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达到72小时的,除要求乙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剩余的云主机所涉的服务费。在赔偿甲方损失时设定了限额,是因为乙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甲方之损失;若甲方损失可能大于赔偿限额的,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告知乙方,并根据风险大小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5-2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关闭帐号之日起7日后,若甲方依然没有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使用帐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5-3 如果在服务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云主机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 本云主机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4 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在乙方网站上进行自行修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的,会在乙方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
8-5 本云主机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6 乙方在相关页面上对于云主机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电子文本形式的云主机租用协议如同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一样,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云主机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云主机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